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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案

地方文献是反映一个地区社会和自然等方面信息与知识的各种载体的总称,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对促进本地区三个文明建设,传承地方文明有着巨大的作用。抚州市图书馆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大力加强抚州地区地方文献的征集与整理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动征集活动有序开展,及时成立抚州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地方文献征集办公室。

组  长:杨 磊  抚州市图书馆馆长

副组长:万婷婷  抚州市图书馆副馆长、梅乐兴  抚州市图书馆副馆长

征集办公室主任:罗 芳

征集办公室成员:邓淑军  赖剑波  邹恬

二、征集地方文献的范围

(一)凡本市党政机关以及新闻出版、科研、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编印、出版的各种文献资料(地方志、史志、图书、报刊、图片、年鉴、统计资料汇编、音像制品、电子图书、家谱族谱等),保密资料除外。

(二)抚州籍人员及在抚州工作过的个人出版的专著、生平传记及学术研究成果等。

(三)本市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先进成果等。

三、接受捐赠图书的范围

(一)普通图书:2000年以后出版的社会科学类图书;2005年以后出版的自然科学类图书;中外文学名著不限出版年限。(教科书不在此次捐赠范围之列)

(二)古籍及珍贵文献:明清以前出版的各类古籍,以及解放前解放区出版的历史文献。

(三)参考工具书:2005年以后出版的字典、词典、百科全书及其它工具书,年鉴不限年限。

(四)电子出版物:要求2005年以后出版的光盘,包括期刊、图书、软件、学术会议、技术标准、专刊、报纸、文献汇编等。

四、捐赠奖励办法

(一)抚州市图书馆向所有捐赠者颁发证书。

(二)个人捐赠书价值1佰元、捐款1佰元以上,单位捐赠书价值1千元、捐款1千元以上者,由市图书馆立册纪念。

(三)个人捐赠书价值1千元、捐款1千元以上,单位捐赠书价值1万元、捐款1万元以上者,由市图书馆刻匾铭记,并赠送个人、单位职工借书证。

(四)个人捐赠书价值10万元、捐款1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书20万元、捐款20万元以上者,将以其姓名、单位名命名为××书柜,并展示个人、单位成果。

(五)个人捐赠书价值50万元、捐款50万元以上者,将在市图书馆设立其姓名、单位命名的××阅览室,并展示个人、单位成果。

五、征集办法与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人们普及图书馆知识,增强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使社会各阶层人士认识到将出版物、行业研究成果、个人著述等地方文献送交图书馆保存是功在千秋的文化积累,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和理解。鼓励有识之士积极出售或捐赠较高价值的文献资料。

(二)采取上门征集、委托征集、网上征集等多种征集方式,加强与市政协、档案局、文联、科协、市党史办、方志办、文管办及各系统、镇(街道)、学术团体、兄弟图书馆等固定的联系。不断拓宽征集网络,积极与各文献单位及个人联络感情,进行交流和走访,注意保持长期联系。

(三)多向经验丰富、学识渊博的当地名人、学者了解情况,沟通信息,进行必要协作。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缴纳本单位编印的出版物样本。

(五)珍贵的文献、手稿、应征人(单位)要求自行保存的,经复制后原物归还,如赠献有困难,视资料价值,酌情支付相应报酬。